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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国防军将可以用于国内事务

    2008年10月5日,联盟党(Union)和社民党(SPD)高层在经过多年的激烈争吵后,终于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在紧急情况下在德国国内使用联邦国防军(Bundeswehr),并启动相关的修宪程序。联盟党联邦议会党团主席考德(Volker Kauder)在上周日于柏林举行的执政联盟委员会会议后说:“我们将对基本法进行修改。”社民党议会党团主席施特鲁克(Peter Struck)表示,国防军将在一些特别情况下扮演“危机处理”的角色,比如“海军可以帮助水警处理特殊情况。”
    考德也表示,国防军将在必要的情况下协助警察。联邦国防部长弗兰茨•约瑟夫•容(Franz Josef Jung)对两党达成一致表示欢迎,并称其为“为了保护德国公民”的正确决定。

联邦国防军
    德国联邦国防军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统称,由陆军、海军、空军、联合后勤总部及联合医疗部队所组成。
    德国基本法第87条a中规定,联邦国防军的活动只限于防卫事务。但是在1990年以后,国际政局起了很大的变化,联邦国防军也因这个变化改变了行动的范围。1994年,联邦宪法法院认为基本法所定的“防卫”不只在于防卫德国国境,也包含防止国际间的纷争及危机等。据此,德国联邦议院同意联邦国防军参与北约的境外活动,联邦国防军开始活跃在一些国际事务中,如1996年至1999年间的科索沃战争,亦有参与在柬埔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阿富汗、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苏丹及刚果民主共和国的军事活动及维持和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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