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博士学位作交易——受贿法学教授被判三年监禁
汉诺威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由于通过金钱交易帮助学生取得博士学位,近期被希尔德斯海姆地方法院(Landgericht Hildesheim)以受贿罪判处三年监禁。
该名教授现年53岁,从去年九月份起就因案发拘留待审。对于自己的罪行他供认不讳:他收受了北威州贝尔吉施格拉德巴赫(Bergisch Gladbach)一家科学顾问公司的贿赂,接收该公司的顾客为自己的博士研究生并答应帮助其获得学位。为此他通过担任68名该公司介绍的博士生的导师获得非法所得184000欧元。
每负责一名博士生的辅导工作他就能得到2000欧元,如果该生顺利取得了学位,他还可以从这个顾问公司另外得到2000欧元。法官说,该教授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他犯罪的动机是由于遭遇了财政危机:1999年他在汉堡的一个别墅区购买了一幢价格不菲的房屋,但是未预料到的是,这栋别墅还需要进行修缮。因此他税后5000欧元的月收入就不够应付这笔大增的开支了,于是陷入了“生活水准太高的困境”。
但是这位教授驳回了关于他帮助不合格的申请者的指控。他宣称,他是诚实地辅导和评价他所带的博士生的——在这68位顾问公司介绍的申请者中,有8名事实上获得了博士学位。在判决宣布前,这位教授说,他对此深感抱歉和后悔。
此外他还遭到了一项指控:在评分的时候照顾向他实施性贿赂的女学生或者设法帮助她们获得学校里的工作职位。他以前的一名女学生在法庭上供认:曾经因为和他有性关系而获得了更好的分数。她因此被处以了1800欧元的罚款。
对顾问公司的审判将分开进行
原本预计行贿的顾问公司的主管也会供认其罪行,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于该教授的判决宣布前一周否认了他贿赂这名教授的事实。针对他的诉讼程序将会分开进行,判决也将随后做出。
他尽管承认了和一名汉诺威的法学教授合作过并以此向他的顾客通过金钱交易提供获得博士学位的帮助。但是他辩称,所有程序都是正确进行的——因此这不算是贿赂。法庭原来向该公司老板示意,如果他承认罪行,法庭将可能判处他252000欧元的罚款或者缓期执行的监禁。
据分析,该主管拒绝认罪是因为他害怕被监禁。此外他还面临着其他的诉讼:科隆检察机关正在对其的其他贿赂案件进行追查。几周前侦缉人员彻底搜查了他的公司,查获并保存了大量的材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