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72年10月11日建交。
1978~1989年两国高层互访频繁。德国总理科尔于1984和1987年两次访华。1982年10月德国总统卡斯滕斯访问了中国,胡耀邦总书记1986年6月访问了德国。
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后,经过双方的努力,两国关系逐步恢复和改善。1990年9月两国外长在联大恢复会晤。1992年中德关系进一步改善,走上了快速发展轨道。
1993年德政府决定不批准向台湾出售潜艇,两国关系出现积极发展势头,9月德国政府提出特别重视中德关系的新亚洲政策,11月德国总理科尔第三次访华。1994年乔石委员长和李鹏总理先后访德。1995年7月江泽民主席对德进行国事访问,11月德国总理科尔第四次访华。
1998年10月德国新政府组成后,强调要保持对外政策的连续性,重视与中国的关系。1999年5月,施罗德总理对中国进行了工作访问,并于11月正式访华。2000年6月底朱镕基总理正式访德。2001年施罗德总理10月底第三次访华。国家副主席胡锦涛11月访问德国。2002年4月,江泽民主席对德国进行了第二次国事访问。5月,德政府修订亚洲战略,更加重视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发展对华关系。10月,双方举行了一系列大型活动庆祝两国建交30周年,两国元首和外长互致贺电,德前总统谢尔和冯•魏茨泽克访华。12月,德国总理施罗德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并出席上海磁浮列车通车典礼。2003年9月,德国总统劳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12月,德国总理施罗德访华。
2004年5月,温家宝总理正式访问德国,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在中国与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建立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12月,施罗德总理对华进行工作访问。施罗德总理还访问长春并出席东北三省与德国经贸合作座谈会。
2005年5月和7月,胡锦涛主席在莫斯科出席俄罗斯纪念卫国战争胜利60周年庆典及在苏格兰出席八国集团“8+5”对话会期间与德国总理施罗德会见。11月10日至13日,胡锦涛主席对德进行了首次国事访问,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和圆满成功,推动了中德关系进一步发展。此外,胡锦涛主席访德期间,“中德对话论坛”正式成立并举行了首次会议,论坛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9日至10日在柏林举行。
2006年5月21日至23日,默克尔总理首次正式访华,双方就进一步发展双边关系达成广泛共识。9月13至14日,温总理对德国进行了工作访问,取得了丰硕成果。
2007 年6月6日至8日胡锦涛主席出席在海利根达姆举办的8+5首脑会议;8月26日至29日,默克尔总理来华访问。
二、中德经贸关系
贸易:30多年来,德国一直是中国在欧洲最大贸易伙伴。2002年中国首次超出日本成为德国在亚洲最大贸易伙伴。1972年两国建交时,两国的贸易额只有2.75亿美元。2006年双边贸易额为763亿欧元,同比增长21.2%。德国主要向中国出口机电设备、铁路、汽车及船舶等运输设备、化学品、光学、医疗仪器等。主要从中国进口电器、机械设备、纺织原料及制成品、化学品和玩具等。德国工商大会(DIHT)等机构相继在中国成立办事处。德国是欧洲对华技术转让最多的国家,截至2007年2月,中国从德国引进技术合同累计10225个,合同金额370.3亿美元。
发展合作:德国是对华提供发展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1985年,两国政府签订了财政合作协定。截至2007年底,中德财政合作签约金额累计达24.1亿欧元,技术合作签约金额累计达5.7亿欧元。合作领域主要集中在环保、支持经济结构改革、水利及垃圾管理、交通、林业等领域。
2003年4月,德国政府决定,在两国财政合作框架内向中国紧急提供价值1000万欧元的医疗设备抗击“非典”,是提供援助最多的国家之一。
尽管在过去20多年中,中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很多方面仍然需要来自先进国家的帮助。2006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在已位居世界第四,但人均GDP位居世界第110位,是典型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二,二氧化硫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一,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中国急需德国的先进技术和经验。除了直接的经济援助,德国在传授经验、组织项目方面也给了中国的发展以很大帮助。
而对于德国而言,与中国的财政、技术合作不仅可以帮助中国经济发展,还有利于中国的和平稳定,进而保证东亚的地区的和平发展。这与德国的利益也是一致的。
德国是中国在欧盟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是德国在亚洲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德中双方在财政、技术方面的合作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达成了共赢。
直接投资:德国是对华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截至2006年底,德国在华直接投资项目6000个以上,实际投入140亿美元。德国在华投资领域主要为汽车、化工、发电设备、交通、钢铁、通信等,大部分为生产性项目,技术含量高,资金到位及时。德国企业在华约有4000个子公司或代表处,大众、西门子、巴斯夫、戴姆勒-克莱斯勒、宝马、拜耳等大公司均在华建立了独资和合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国在德国投资企业约600余家。
金融:截至2006年4月,共有12家德国银行在华设立了9家分行和14家代表处,共有3家德国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5个营业机构。截至2006年3月底,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交通银行4家中资银行在德国设立有分行或代表处。2004年12月,中国银监会与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签署了银行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旅游:2002年7月,中德签署了《关于实施中国公民团组赴德国旅游的谅解备忘录》,2003年2月中国公民赴德旅游团首发团成行。
三、科技、文化和教育交流及军事交往等
科技:中德两国于1978年10月签订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1993年签署《中德政府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德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的《会谈纪要》。1995年签署了《关于成立中德高科技对话论坛的谅解备忘录》。1997年4月中德高技术对话论坛成立,并举行了三次会议。2000年10月1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与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共建的“中德科学促进中心”成立。12月中德环境合作大会在北京召开。2005年11月,中德在北京共同举办了国际可再生能源大会,并通过了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北京宣言》。2006年1月,中德在青岛举办了第二届中德环境论坛。两国已举行了17次科技合作联委会会议。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弗朗霍夫等机构建有合作伙伴关系。2006年11月,中德双方共同举办2006北京世界可再生能源大会,并通过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北京宣言》。
军事交流:1976年两国在各自使馆互设武官处。2001年2月和2002年3月,两国国防部长实现了互访。2001年9月,中国海军舰艇编队首次出访欧洲时,访问了德国海军威廉军港。2003年,德国联邦国防军总监察长施耐德汉上将访华。2005年6月,中央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梁光烈上将访德。2007年4月,德国国防部长容访华。除高层互访外,双方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话和磋商机制。
省州交往:截至2006年底,两国已建立51对友好省州-(市)关系。
领事关系:中国驻汉堡、慕尼黑和法兰克福总领馆分别于1984年5月14日、1997年6月7日和2005年6月23日开馆,中国大使馆在波恩设有办事处。德国驻上海、广州和成都总领馆分别于1982年10月15日、1995年11月6日和2004年12月5日开馆。德国在香港也设有总领馆。



